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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业协议绝非废纸 大学生违约,究竟伤害了谁?

    • 作者:未知 更新时间:2008/1/10 10:56:00 来源:人才网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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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应聘违约现象呈上升趋势。应聘违约行为不但对违约者本人、学校、用人单位产生了一定的危害,而且对大学毕业生这个群体带来了整体信任危机,进而对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产生了不良影响。目前,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大学生、高校、政府和用人单位的高度重视。相关各方正在采取各种措施来制约这种违约行为,以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

      大学毕业生应聘违约行为频现

      眼下,正是大学毕业生就业的高峰期。记者从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服务指导中心了解到,近年来,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违约的现象,在实践中屡屡发生,有愈演愈烈的趋势,已经发展成为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

      在沈阳市人才中心,记者采访了正在场内求职的现就读于省内某高校的大四学生李海(化名)。性格坦率的小李说,在进入大四后,他就开始找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小李见自己的很多同学都已经签约,心里很着急。出于“保底”心理,他决定尽快找到一家公司签约,来降低找工作的巨大压力。不久,有一家公司愿意录用他,虽然其提供的月薪较少,但小李还是毫不犹豫地签约了。心里有了“底”后,小李觉得踏实多了。但由于对这份工作的月薪不满意,他仍然在继续找工作。当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后,小李便与第一家公司毁约,并与这家公司签订了协议。在与同学的比较中,小李发现很多人签的公司都比自己签的更好,月薪更多。于是,他又出于“试试看”的心理,继续逢场不落的进出各大人才市场和参加招聘洽谈会,寻找更好的工作。近期,他终于又找到了一家更好的公司。找到之后,他第二次违约,与第二次签约的公司毁了约。目前,小李已与他找到的这第三家公司签了约。现在,心里有了底儿的小李还是执著地出入市内各大人才市场。记者问小李:“如果你发现更好的公司,还会重新考虑择业取向吗?”小李说:“'人往高处走'。如果有了更好的机会,我当然是不会放过的。”

      记者在沈阳市几大人才市场随机采访了20名前来寻找工作的应届和往届大学毕业生。其中,有16人持有与小李相同的想法。据专业人士分析,大学生频繁违约的原因,约有以下9种:

      理想和现实差距太大,期望值太高

      当大学生毕业后面对现实的就业压力时,失落感增强,情绪低落。在长时间没找到工作后,对工作的期望标准就会一降再降,只要有一个公司向这些学生敞开大门,工资待遇勉强说得过去,他们就会草草签约。在这种集中就业形势和就业心理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必然为后来对工作的不满埋下伏笔。工作稍稳定后,被压抑许久的拥有体面工作的念头开始滋长,对眼前工作的不满情绪逐渐变大。想解脱当前处境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辞职。而带来的法律后果,就是违约。将目前就业作为获取社会经验的策略。

      有些大学生,为了避免眼前就业紧张的不利地位,先找个和自己本专业相关的单位,以该单位作为积累工作经验的平台。一旦认为自己有“足够”的工作经历,便以有“工作经验”的身份作为找其他好单位的“砝码”。这就是典型的“先就业再择业”,加剧了大学生违约的比例。多处谋职,择优两栖。

      对于一些大学生,尤其是优秀的大学生,很多单位都会向他们敞开就业之门,这其中不乏一些好单位。大学生带着求职心切的心理,加上对所选单位还算满意,就早早的把就业合同签了。但后来,随着更多实力雄厚的单位加入人才招聘的行列,这部分学生开始动摇,后悔早早签订了合同,往往会和原签约单位违约。另外一部分大学生,则把多处签约作为一种就业的策略:即使找不到更好的单位,原来签约的单位还能起到“保底”作用。所以,这部分学生早早做好了违约、支付违约金的心理准备,一旦机会来临,就会违约。学校的就业考核制度也促使毕业生急于签约。

      每到毕业前的一段时间,几乎各大高校都会敦促毕业生尽早签约,否则,学校就会把户籍、档案尽早地发回原籍。一旦大学生签约,学校则可以把毕业大学生的户口和档案暂缓发回原籍几个月,这对大学生来说弥足珍贵,所以草率地找个单位签约来应付“差事”。如果以后能遇到“心仪”的单位,则只能采用违约的方式。个性独立,不适应当前的人事关系。

      某些大学生,在家庭或是学校期间形成一种极其自我的个性。成绩的优异或是在家养尊处优,都会使这部分大学生以自我为中心,不能灵活地处理人际关系。步入就业岗位之初,单位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发现这些大学生的这种性格,但是慢慢的,以自我为中心的性格开始突现:无法和同事有效沟通,性格自闭等等。长期下去,该学生就会感觉到压抑、孤独。为了“解脱”,有的学生主动加强沟通来改善当前的处境,而另一部分学生就选择了辞职这一逃避方式。频繁跳槽、追求工作的变化和新颖。

      一部分就业的大学生,忍受不了一成不变的单一工作。他们认为,长期或是常年从事一种工作会使生活变得枯燥无味、没有激情。为了满足这种心理需求,这些就业的大学生和很多久经职场的人一样,频繁跳槽。这样做,一方面满足了求变、求新的心理;另一方面,扩展了职业面或许还会有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待遇,在变化中博取自己的职业前途。违约对这部分大学生来说,简直就不是什么需要担心的事情。攀比心理,追求工作的高收入、好环境。

      一部分大学生在就业之后,没有对自己的职业进行合理规划,眼睛看的不是自己的工作处境和将来的职业前景,却是同类人或是同学的工作情况。这部分大学生了解的是:谁收入多少,谁单位福利和工作环境优越;想的是某某同学,上学期间不如自己,工作收入竟比自己多得多,工作单位多么体面等等。这样将自己和别人进行对比,加剧不平衡心理,“试水”的想法就会产生,违约辞职就是当然的事情了。法律规定不健全。

      大学生在毕业时,很大一部分都会事先关注有关劳动就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做到有备无患。一些大学生争取付出最少的违约金,防止将来违约带来的损失。《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几种特殊情形才可以收取劳动者的违约金。部分学生缺失诚信。

      当前,有部分大学生就业怀着找好单位、找理想工作的目的,只要能达到以上目的就不考虑其他。很多大学生把违约作为职业选择的手段,而不考虑诚信。诚信的丧失,一方面是由于大学教育对诚信的忽视;另一方面是大学生面临就业的压力。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势在必行。

      就业协议绝非废纸一张

      据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就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并非废纸一张,违约者确实要为此付出一定的代价。因此,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千万不要轻看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拿违约当儿戏。

      有关人士分析,大学毕业生在应聘过程中违约的情况屡屡出现,这与大学生对待就业协议认识上存在的误区有关。

      误区一:认为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没有法律效力。很多已经违约的学生存在一个认识上的误区,那就是他们往往愿意把自己摆在弱势的位置,因为刚毕业,不懂法律法规,也无法鉴别用人单位提出的这个补充协议是否合法。事实上,在很多《聘用协议》里,对双方的责权利都会作出明晰的规定,有很多用人单位会通过补充协议,明确双方的关系和责任。就业协议书与补充协议的内容,是有严肃的法律效力的。所以,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和补充协议时,最好要先认真阅读文件的内容,然后,再决定是否签约。

      误区二:违约是双向选择。据记者了解,现在大学生找工作时,有不少学生手里都捏着几份协议书,违约的毕业生也不少。这些学生普遍认为这不是不讲诚信,而是双向选择。这种认识其实是完全错误的。草率地和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是危险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的就业协议不是一张废纸,都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根本不能轻易反悔。一旦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由此可见,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毕业生应认真对待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因此,一旦签约,就要履行,否则,就要付出代价。

      大学生违约,究竟伤害了谁?

      有关人士分析,大学生频繁违约,其所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是十分严重的。

      首先,对学生个人来说,会给自身带来很多的麻烦,影响个人的诚信度。大学生违约,首先涉及到个人信用问题。作为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毕业生,应当遵守诚信原则。如果你想做一个有信用的人,签约之后就应当履约。所以在大学生签约之前一定要慎重从事。我们是不提倡违约的。但是如果说你已经签约了,又去违约,这就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目前,很多高校对于学生应聘违约问题都有严格的规定,重新办理手续很繁琐。学生一旦违约,需要与签约单位解约,由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约的书面证明材料,学校才能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有些学校还会在网上对学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公示,并会在其协议书上注明“已违约一次”。这些,都会使学生个人的诚信度下降。

      第二,在学校方面,学生的违约行为,会给学校造成一定的损失。

      学生的违约行为不仅会损害学生所在的学校在招聘方心中的形象,而且对学校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开拓的就业市场造成了冲击,从而影响了下一届学生的就业,影响学校就业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在当前大学生就业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其影响和危害对学校来说都是十分不利的。

      据大四学生小刘讲,去年,自己同校同专业的一个师哥本来已经与某企业签约,但后来由于找到了更满意的工作,就与前者毁约了。今年,小刘又看到该企业在人才市场招聘人员。小刘及其他同学想应聘该企业的某职位,但却遭遇了拒收简历的待遇。企业给出的理由是:他们的专业与该职位不符。但是小刘后来得知,已经有其他学校相同专业的同学进入了该企业的面试。小刘说,自己应聘的职位,是他们专业的相关职位;几年来,该专业的毕业生很多都是被各公司的该职位录用的。小刘认为,今年他们遭遇的这种情况,是受到了师哥违约的连累。

      第三,用人单位“很受伤”。在企业方面,违约的学生,不仅耗费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而且打乱了企业的招聘计划,还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行带来损失。

      “往往一有更好的去处,他们就马上走人。有的在签约一周就违约,这样的情况,每年都有。前几天,我又碰到了一个。”沈阳市某企业人力资源部经理马先生对于大学生违约现象深有感触。他说,大学生就业违约,是让企业感到头痛的一件事。他认为,毕业前是应届生最不稳定的时期。目前,普通高校毕业生普遍不愿意到基层单位工作,一些人迫于就业压力在签下一个普通单位就业后,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就会迫不及待地“跳槽”,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大学生就业违约现象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在签约后最初的一段时间,我们在一般情况下都不会把重要任务交给应届生,也不会教他们太多事。不是企业狡猾,而是因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太不稳定。工作交给他们,万一他们突然走了,就很麻烦,有时还要牵扯到公司机密和资源流失的问题。很多公司都拿这种人没有办法,因为他们又不会给企业带来直接损失,所以没法起诉。而如果用收取抵押金、扣留相关证件的方式进行制约,又违反了相关法规。”马先生无奈地说。

      第四,破坏规则,危害大家。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许多接受采访的大学毕业生,仅仅单纯地把违约行为看作是自己的个人行为。但是,在客观上,这种行为,很可能会进而影响到以后大学毕业生的整个就业群体。

      有关人士认为,社会的发展关键是靠人才,而大学生又是人才的主力军。人才除了要以专业标准和能力来衡量外,更要靠道德标准来衡量,而诚信是个人最重要的品德之一。从深远的角度看,个别大学生的违约行为,会冲击整个就业市场,并可能导致大学毕业生整个群体的信用危机。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部分大学生,已经敏锐地认识到了频繁违约行为的不妥。大学生小张说:“虽然我们有毁约的机会,但是在签约时还是要慎重。现在,很多人都在质疑大学生的诚信。我们应该注重保持整个大学生群体在社会中的形象。”

      一位高校老师认为,目前,应届毕业生就业基本都是通过人才市场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就业协议书作为就业市场的一种“秩序”、“规则”,它维护着人才流动的和谐的市场环境。随意违约意味着和谐的市场环境被打破,必将对就业市场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他举例说,一名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即意味着其他大学生失去这个岗位,如果再毁约,可能就是所有的应届大学毕业生都失去了这个机会。如果众多的单位对应届大学毕业生关上大门,则所有的大学毕业生都将为此“买单”。正是由于一些毕业生自恃条件好,事事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不考虑用人单位,把违约当“儿戏”,才导致了越来越多用人单位对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反感和愤怒。

      他认为,目前在网上广为流传的一篇某企业老总所写的网络文章《我为什么不招应届大学毕业生?》,就是一个危险的前兆。

      解决违约问题避免一女多嫁

      (1)学校:出台规定严格限制违约

      据悉,大学生违约问题,已经引起了高校的重视,很多高校都在逐步采取措施,建立并完善规范毕业生就业的体制。

      辽宁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主任佟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辽宁大学,目前这种毕业生违约的案例几乎是很少发生的,这是因为有管理办法制约。

      据介绍,辽宁大学对毕业生就业协议的管理是很严格的,一般只发给与每名毕业生相对应的唯一一份协议。同时,明确作出规定,每个毕业生在找到用人单位后,都要先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这个协议虽然是意向性的,但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和用人单位都要盖章才能生效,并由学校审核,记录在案。之后,用人单位和学生再签劳动合同。如果毕业生违约,必须经用人单位同意,由用人单位为学校出具退函,否则,学校不再发予就业协议。这样,由学校进行监督,就可以避免学生“一女多嫁”情况的出现。

      她说,作出这样的规定,既是对毕业生本人负责,也是对用人单位负责。同时,这样规定,也有利于促进大学生树立诚信观念。

      (2)政府:规章干预违约行为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有多数大学毕业生不知应聘违约要付出赔偿的代价。据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违约者确实要为违约付出一定的代价。按照省里的规定,如果属于大学生就业违约,在办理改派手续时,要收取100元的手续费,同时,还必须缴纳违约金。否则,人事部门将不为其办理违约改派手续。

      另据介绍,经省物价局批准确定的具体违约金额为,研究生3000元,本科生2000元,专科生2000元,中专生1000元。此外,如果在签订合同时,有关于违约赔偿的附加条款,具体赔偿数额还要另算,后果可能还会更严重一些。

      建议:客观分析自我,慎重签约

      对于大学生来说,第一份工作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大学生步入社会了解社会的契机,也是他们锻炼自己走向成功的机会。可能是因为昂贵的教育投入和大量的时间付出,在现实与梦想之间,这种差距是他们不能立刻认可的,所以违约也就提到日程上来了。这不仅给用人单位带来了苦恼,也让大家对大学生整体的诚信提出了质疑。

      面对大学毕业生违约率持续上升的现状,沈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主任韩宏兴提醒广大毕业生不能草率而为:在就业前,应该事先对自己的职业生涯做好策划;在签约前,要详细了解对方,以避免由于事后违约给自己和单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具体说来,下面几点是比较重要的:(一)要在签协议书之前充分了解自身和用人单位的各种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这样你才能够全面地考虑自身和就业市场情况,才不会盲目地签约。同时也避免了违约事件的发生。(二)学生应当广泛地收取更多的信息,有比较才会有鉴别,这样你才能够轻松地找到自己喜欢的工作。(三)无论用人单位还是大学毕业生都要本着诚信的原则,双方都要开诚布公,树立良好的信誉形象。不要急于签约,要对单位情况和自身的人生理想进行定位,适合自己再签约。单位也要尽量地了解大学生的情况,考察学生是否适合这份工作。(四)学校要对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同时,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市场信息和正确的测评方法,以最大限度减少大学毕业生在应聘择业过程中违约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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